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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市举办《山东省企业国有资产监督管理条例》辅导报告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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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报讯 (记者周兴亮 通讯员刘立贵)4月13日,我市举办学习贯彻《山东省企业国有资产监督管理条例》辅导报告会。省国资委政策法规处负责同志就《条例》出台的背景、特点及主要内容进行了全面解读。 该《条例》是我省首个地方性国资监管法规,已于今年3月1日施行,对于进一步完善市县国资监管体制、促进国有资产保值增值、推动国有经济改革发展具有重大意义。 据悉,为切实贯彻落实好《条例》,依法推进国资监管和国有企业发展,我市市县两级国资监管机构、市管企业将在本系统、本单位广泛开展“学条例、知条例、用条例”活动,严格对照《条例》抓落实,真正做到条文熟、把握准、理解深、用得好,推进全市国资监管上水平、国企发展上台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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