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本报讯 (阚德臣)近年来,青州市审计局以审计职权控制为重点、以机制建设和科技保障为基础、以落实责任和提升绩效为目标,通过完善机制、标准作业、多点控制,深化权力内控机制建设,积极打造“阳光审计”。 建立内控制度和信息系统,控制人为干预。为防范审计人员专业判断带来的审计风险,该局建立完善了对审计决策、立项、实施、报告等重点环节的内控制度。同时构建审计信息化管理和实施平台,实现审计计划、数据采集、问题定性、证据获取、报告复核等审计流程信息化处理,审计操作在系统服务器中被记录、处理,有效控制人为干预审计问题。 全过程质量控制与责任落实,规范权力运行。制定审计业务操作规程,细化审计的目标、任务、内容、重点、方法等,注重对现场审计统一尺度、统一标准,强化对审计执法权的规范制约,实现审计质量控制的标准化、制度化。利用审计信息化建设,实行审计数据交互管理,实现审计质量电子化控制,提高审计工作成效。完善审计项目审理机制,由业务经验丰富的骨干担任项目审理,对审计项目过程和结论进行全面复核。 打造全方位监控平台,确保审计成效。整合社会资源,聘请人大、纪检等部门监督审计执法,形成内外监督合力。开展专项行政效能监察,将审计执法、有关部门执行审计结论等工作纳入专项监察范围。实施审计项目集中开展、集中调度和业务汇报、集体定案等措施,提高审计工作的公开性和透明度。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