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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刘希山
在中国历史上,富人想把财富传承下去是不可能的。中国几千年来产生了无数的富翁,如今大多数子孙是谁,财富到哪儿去了无人知晓。 如春秋末期的陶朱公,《史记》记载:“累十九年三致金,财聚巨万。”他的财产传给了谁?谁接受了这么大的巨额财产?现在一切化为乌有。 西晋石崇,富可敌国,因不懂“财不外漏”的古训,与晋武帝的舅舅比富、斗富,最后连命搭上。 沈万三,元末明初江南巨富,曾助朱元璋修南京长城,他本人出了三分之一的费用,引起朝廷的猜忌,祸及子孙。其孙被问罪,卷入“蓝玉之案”,被充军云南,财产没收。最后沈万三自己也饿死在充军路上。 胡雪岩,清末红顶商人,银两高达2000万两以上,最后也落得慈禧太后下令革职查抄,严追治罪。 以上所述这些有代表性的富豪的财富,他们的财富几十代甚至几百代都享用不尽,但是,哪一个子孙能得到他们的财富?最后都还给了社会,还给了人民。这应了一句古语:“富不过三代。”我在格言中有一句话:“财富不属于拥有者,而属于享有者。” 在中国近代,中国民营企业发展的好时期是1927年至1937年。虽然民营企业发展了,财富增加了,但是那时代民营企业的财富因战乱没有传承下来。1945年后,战乱中的民营企业,不但没有发展,而且损失很大,所以更谈不到财产的传承。在中国历史上财富没有得到传承,到了我们这一代,能不能传承呢?我认为也不可能全部传承。 富人应该把来自社会的钱回报社会,多做有益于社会和人民的公益事业。像诸城四达集团的董事长窦宝荣那样,年近古稀,把毕生的积蓄完全投到了为国守宝、为国藏宝上,耗资数亿元在诸城常山建成了江北最大的佛像博物馆,收藏的历代佛像近十万尊。这是一件利国利民、千古流芳的大好事。这样做不但惠及社会,更重要的是惠及子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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