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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2年09月0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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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动车划归机动车”心急不得



  ●毕晓哲

  从9月1日起,《机动车运行安全技术条件》新国标正式实施,电动车正式变身为“轻便摩托车”,将纳入机动车管理范围。您要是再想驾驶电动车,可能就要办驾照、上保险了。
       (9月3日法制日报)

  从可能的加大对电动车驾驶人安全的角度,严格“准入”实施机动车化管理,其出发点和善意还是值得肯定的。然而,相关部门切莫忘了2009年类似的电动车“办证”之争。当时国家标准管理委员会公布《电动摩托车和电动轻便摩托车安全要求》等4项国家标准,标准规定,“40公斤以上、时速20公里以上的电动自行车,称为轻便电动摩托车或电动摩托车,划入机动车范畴”。这一“标准”发布之后不仅引起了生产企业的强烈反弹,多数公众也认为此举不可取。最终,国家标准化管理委员会通报称,《电动摩托车和电动轻便摩托车通用技术条件》等4项国家标准涉及电动轻便摩托车的内容暂缓实施。
  上述将电动车(时速在20公里以上、50公里以下,重量超过40公斤的电动车)正式变身为“轻便摩托车”,将纳入机动车管理范围会不会面临同样的问题?
  首先,就目前公众的态度和道路安全情况分析,该“标准”如果一刀切式的实施,恐怕并未完全准备就绪。在城市道路资源分配有限,已经划分界定清楚的情况下,一旦大量电动车划为机动车,该类电动车必然理应驶入机动车道行驶,如果“防护措施”基本没有的电动车和汽车类机动车“拼道”,这无疑将置最广大的电动车主于极度危险的境地;如果划为“机动车”却不去机动车道行驶,和普通自行车、行人继续“抢道”的话,也不公平。并且如果继续保持现有行驶现状,“划分为机动车”的标准就毫无意义。
  其次,加强对电动车管理没有错,但如何摆脱“办证”思维之下的“创收”疑虑?国内电动车数量可能不少于2亿辆,如果按照“时速20公里、40公斤以上”的标准的话,基本上约2亿辆电动车将完全纳入机动车管理,就需要驾驶人员考驾驶证。可想而知,电动车驾驶证不可能免费,那么,培训的成本、考试的成本、年检和提交身体健康的成本等等,一笔笔核算下来,不知道要给公众造成多大的财力负担?如果有关部门的脑袋稍稍“转歪些”,未必不会成为生财有道的又一窍门。而且,仅靠办证就能解决电动自行车的问题吗?郑州规定市民养狗须缴纳600元为狗办证,以后每年须缴纳200元的养狗管理费。但有记者调查发现,虽然养犬办为督促居民掏钱办证不遗余力,但郑州被狗咬伤的人数却与日俱增。
  此外,公众多年来一直遵循的“电动车就是自行车”这一习惯,不可能仅凭一纸“标准”就改变。电动车加强管理和“标准化”改革的思路值得提倡,但在道路硬件设施、公众习惯和对生产企业监管等诸多方面没有做好“准备”的情况下,仓促间实施“电动车机动车化管理”,依然可能像2009年的那一次一样成为一锅吃不下去的“夹生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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