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05版:民生·热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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奎文区发放首批低保家庭医疗救助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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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2年09月0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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奎文区发放首批低保家庭医疗救助款



  9月1日,记者从奎文区民政局获悉,该区2012年首批城市低保家庭医疗救助款已发放完毕,222名城市低保家庭共领取救助金75万余元。这一政策的实施,帮助困难家庭有效解决了看病难的问题。
  据介绍,该区发放首批低保家庭医疗救助款规定每个低保家庭最高可领取救助金2万元,其中特别医疗救助20人,医疗救助金27万余元,普通医疗救助202人,医疗救助金48万余元。低保对象因病住院,经新型农村合作医疗保险或城镇居民医疗保险报销后,剩余医疗费用由民政部门再按25%-50%不等比例给予救助。申请人须持户口本、身份证、低保证、诊断证明及费用清单等相关证明材料,向所在居委会提出医疗救助申请。居委会做好申请对象资格初审、评议和填报相关申请审批表格等工作。街道做好申请对象的入户调查、资格审核、签署意见、协助提交有关材料等事务性工作。奎文区民政局对符合医疗救助条件的家庭进行审批。     记者韩立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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