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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报讯 (见习记者王晓丽)10月24日,全市实施机动车环保检验标志管理新闻发布会在金茂国际大酒店召开。市环保局及公安局相关负责人出席发布会并回答记者提问。 据了解,我市是全国113个环境保护重点城市之一,同时又是国家环境保护模范城市,根据环保部要求,从2013年开始实施最新的《环境空气质量标准》,这对我市环境空气质量综合整治提升工作提出了新的挑战。按照工作部署,我市将于11月1日起,从中心城区及部分具备条件的县市(开发区)开始正式实行机动车环保检验标志管理,全面启动机动车环保定期检验和环保标志核发工作。其他县市(开发区)最迟于今年年底前确保达到实施条件,2013年1月1日起全面实施。此次机动车环保标志的核发对象为在本市注册登记及外地委托我市核发环保标志的机动车(暂不包括低速载货三轮车、三轮汽车和摩托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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