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04版:都市生活
  3上一版 4下一版  
 
版面导航

第01版
要闻

第02版
要闻

第03版
时评·专题
 
标题导航
招聘会农民工优先
装修不要轻易对暖气动“手术”
普及消防安全知识
医保缴纳比例影响医疗待遇
孝在“道”上,让我们从今天做起
高密建立消费维权诉调衔接机制
诸城交警大队多措加强校车安全管理
北城别样新
2012年10月28日
 上一期    下一期 
返回潍坊新闻网
3 上一篇   下一篇4
放大 缩小 默认
医保缴纳比例影响医疗待遇



  伴随着由全市统一制作的社会保障卡陆续发放到市民手中,不少群众来电反映自己的社保卡没有钱,不能购药。日前记者针对“怎样缴纳医疗保险,社保卡才能有钱购药?”的话题,采访了市有关部门工作人员,他们给予了解答。
  2010年,我市人社部门出台了《关于城镇职工医疗保险金补缴等有关问题处理意见》,其中第一条规定,个体劳动者(包括城镇个体经济组织业主及其从业人员、自由职业者、灵活就业人员等档案托管人员)参加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可以其社会保险缴费基数的5%或9%缴纳基本医疗保险费。其中按5%比例缴费的,享受统筹基金支付的基本医疗保险待遇;按9%比例缴费的,享受全部的基本医疗保险待遇,按规定划记医疗保险个人账户。
  据此,我市个体户及从业人员、自由职业者、灵活就业人员等档案托管人员,参加医疗保险可以选择5%或者9%的比例缴纳。按照5%的比例缴纳医疗保险的享受住院报销待遇,但社保卡没钱不能购药;按9%比例缴纳医疗保险的享受住院报销和社保卡上有钱可以购药待遇。个体劳动者如果由5%改按9%缴纳基本医疗保险费的,应在按9%缴费的当月,以上年度全市在岗职工平均工资为基数,按1%比例一次性补缴按5%(或4.5%)缴费年限的基本医疗保险费,享受基本医疗保险待遇,自改变比例的当月起划记医疗保险个人账户。
  参保人员按规定办理退休手续时,可以以上年度全市在岗职工平均工资为基数,按1%比例一次性补缴按5%(或4.5%)缴费年限费,参保人员退休后按规定享受全部基本医疗保险待遇;不补缴的,退休后只享受统筹基金支付的基本医疗保险待遇,不享受划记医疗保险个人账户待遇。对本规定实施前已参加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的退休个体劳动者,可以按上述规定补缴基本医疗保险费,从补缴的次月起享受全部基本医疗保险待遇,按规定划记医疗保险个人账户。就可以享受到住院报销且社保卡购药待遇。 
          记者韩立新

3 上一篇   下一篇4
放大 缩小 默认
 
报社简介 网站简介 版权声明 新闻登载许可 广告业务 联系我们
 
鲁ICP备05024601 版权所有 [潍坊报业集团] 潍坊新闻网络传媒有限公司
地址:潍坊市奎文区文化路500号 邮编:261031 电话:0536-819603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