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伴随着由全市统一制作的社会保障卡陆续发放到市民手中,不少群众来电反映自己的社保卡没有钱,不能购药。日前记者针对“怎样缴纳医疗保险,社保卡才能有钱购药?”的话题,采访了市有关部门工作人员,他们给予了解答。 2010年,我市人社部门出台了《关于城镇职工医疗保险金补缴等有关问题处理意见》,其中第一条规定,个体劳动者(包括城镇个体经济组织业主及其从业人员、自由职业者、灵活就业人员等档案托管人员)参加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可以其社会保险缴费基数的5%或9%缴纳基本医疗保险费。其中按5%比例缴费的,享受统筹基金支付的基本医疗保险待遇;按9%比例缴费的,享受全部的基本医疗保险待遇,按规定划记医疗保险个人账户。 据此,我市个体户及从业人员、自由职业者、灵活就业人员等档案托管人员,参加医疗保险可以选择5%或者9%的比例缴纳。按照5%的比例缴纳医疗保险的享受住院报销待遇,但社保卡没钱不能购药;按9%比例缴纳医疗保险的享受住院报销和社保卡上有钱可以购药待遇。个体劳动者如果由5%改按9%缴纳基本医疗保险费的,应在按9%缴费的当月,以上年度全市在岗职工平均工资为基数,按1%比例一次性补缴按5%(或4.5%)缴费年限的基本医疗保险费,享受基本医疗保险待遇,自改变比例的当月起划记医疗保险个人账户。 参保人员按规定办理退休手续时,可以以上年度全市在岗职工平均工资为基数,按1%比例一次性补缴按5%(或4.5%)缴费年限费,参保人员退休后按规定享受全部基本医疗保险待遇;不补缴的,退休后只享受统筹基金支付的基本医疗保险待遇,不享受划记医疗保险个人账户待遇。对本规定实施前已参加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的退休个体劳动者,可以按上述规定补缴基本医疗保险费,从补缴的次月起享受全部基本医疗保险待遇,按规定划记医疗保险个人账户。就可以享受到住院报销且社保卡购药待遇。 记者韩立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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