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孙桂芳,社区里的义务“和事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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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2年11月1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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孙桂芳,社区里的义务“和事佬”



本报记者 刘建强 
  “她是一个热心肠的人,就爱管‘闲事儿’,清官难断的家务事儿她也管——没有管不了的,什么事经过她这一管,必定管好了!”自从1982年退休后搬来幸福街社区居住,孙桂芳“摆平了”社区内大事小事无数,被整个社区居民赞为“和事佬”。
  退休前,孙桂芳老人在工厂里干了三年的传达员。在这期间,她遇到了不少纠纷,夫妻吵架闹别扭、因为小事动手打架等,这些事情让她心里很不舒服,她很想去给她们讲讲道理。1984年,孙桂芳成了幸福街社区的一名楼长,这时候见到的纠纷就更多了,楼上楼下有时候因为小事吵得鸡飞狗跳,夫妻之间有时候因为家长里短闹离婚。看见这些,她心里更感觉不安:为点儿小事就闹到大打出手、闹到离婚,值得吗?这坚定了她成为一名“和事佬”的决心。
  有一次,孙桂芳出门买菜,看见一位出租车女司机跟一个卖水果的妇女在街上动起手来,她菜也顾不上买了,赶紧跑过去看个究竟。原来,女司机买了3.3元的香蕉,但是只给了卖水果的3元钱,卖方不同意,于是双方发生了争执,并在大街上动起手来。110民警赶到后,要把她们带去派出所处理。
  “就这点小事,还用去派出所吗?”站在一旁的孙桂芳站了出来,告诉民警:“我是幸福街社区的调解员,我来调解吧。”随后,她拉起争执双方的手,心平气和地跟双方交谈起来:因为3毛钱,出租车耽误了跑活,卖香蕉的扔了摊子,拿出吵架的时间好好做各自的生意,多少个三毛钱挣不回来?
  听到孙大娘这么一说,正在火头上的双方一下子冷静了下来,出租车开车赶紧拉活去了,卖水果的也赶紧做生意了。
  孙桂芳做“和事佬”的过程并不是一帆风顺,她的子女害怕她在处理纠纷特别是调解打架斗殴时受伤害,所以过去一直持反对意见:自己的事情都解决不完,还去管别人的闲事,再说还遇到很多危险,换了谁都不愿意去做。但是孙桂芳自有主意,她认为“和事佬”做的是积德行善的好事,即使被误解、有危险,也得做下去。就这样,孙桂芳坚持下来了,最后子女们也被她感化,现在很支持母亲的工作。
  有了孙大娘,社区里安稳了许多,居委会也省了很多心,平日里遇到一些纠纷,居委会也愿意找孙大娘一起协助解决;小区里谁家婆媳吵架了,谁家和邻里起纠纷了,都愿意找孙大娘去评评理。
  见到记者来采访,孙桂芳谦虚地说:“实在是过奖了。其实我没办过什么大事,一是大事我办不了,二是社区里面无大事,老百姓都是平常过日子,我做的都是些家长里短、点点滴滴的小事。”听到一旁的几位老大妈喊她“和事佬”,她又笑呵呵地摆摆手,说自己能有勇气和力量站出来,多亏了居委会的支持,多亏了大家伙儿的理解。
  孙桂芳说,孩子们都觉得她的年龄大了,应该在家享清福,可她还是闲不住。为了幸福街社区的幸福、和谐,她这个“和事佬”要一直做下去。
  二十多年来,孙桂芳成功解决了各类居民纠纷近千件,连续两年被评为奎文区百佳好邻居。居民们都对老人的调解工作高度赞赏,一说起这事儿,大家伙儿就会竖起大拇指直夸赞:“孙大娘就是我们社区的‘大明星’,就是我们社区的‘和事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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