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青州市卫生局荣获“全国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工作先进集体”称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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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报讯 (记者潘来奎 通讯员任金亭 陈北江)记者从日前在北京召开的2013年全国卫生工作会议获悉,青州市卫生局荣获“全国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工作先进集体”称号。会议共表彰了全国100个单位,山东省5家单位获表彰,潍坊市仅青州一家获得表彰。 近年来,青州市高度重视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工作,2003年即被山东省政府确定为首批新农合制度试点县,2009年被确定为卫生部重点联系县。该市市委、市政府已连续五年将新农合工作列入政府承诺为民办好的实事之一。该市卫生部门不断强化队伍建设,加大监管力度,完善规章制度,加强基金监管。全面推行“三规范四统一”的标准化服务管理模式,加强对经办人员、医务人员和乡村医生的培训和监督,提高其服务能力和水平,打造“青州新农合”服务品牌。大胆探索支付方式改革,推行了“一定、双控、三防、全程监控”为主要内容、以总额预付为主要模式的支付方式改革,提高了参合农民受益水平。加快信息化建设,建立了五级网络化报销平台,方便了参合农民报销补偿。不断完善补偿机制,全面提升保障水平,10年来,累计为近千万人次报销医药费用6亿多元,较好地解决了农民看病难和因病致贫、因病返贫的问题。2012年全国新农合支付方式改革现场会在青州召开,推广该市管理经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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