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月份起食品包装上须标“过敏原” |
超市几多食品未标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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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刊记者 于哲 有人对海鲜过敏,有人对花粉过敏,有人在吃零食时也会出现一些过敏反应,这主要是因为食品中存在一些“过敏原”。据了解,如今不少食品中都存在“过敏原”,消费者如不知情,一些过敏体质的人食用后可能会出现不良反应。为避免诱发过敏症状,卫生部在今年发布的《预包装食品标签通则》中要求,1月起食品包装上必须明确标注“过敏原”。 约3%过敏反应由食物诱发 “医生跟我说,有的人身体内没有对某种食物的抗体,就会产生对食物的过敏症状,平时饮食要尽可能避开过敏原。”市民刘女士告诉记者,自己从小就对花生类制品过敏,一吃含有花生的食物就会全身起红疹子,长期以来,她常被未标注“过敏原”的食品困扰。 记者采访潍坊医学院附属医院了解到,对食物有过敏情况的并不是个案。在医生接诊的相关病例中,过敏原多为海鲜类和饮料类食物,也有少部分对水果等的特异性过敏。据了解,食物不耐受也就是人们常说的慢性食物过敏,是在食用食物一段时间后发生的症状,表现在皮肤、呼吸系统、消化系统等多个方面。 多数食品未标“过敏原” 记者近日走访了潍坊市区内几家超市发现,部分商品已经按照《预包装食品标签通则》要求更换了外包装,并在外包装上注明了过敏原信息。如一款知名品牌的巧克力,就在配料下方注明了“过敏原信息:含牛奶,大豆”。该产品的生产日期是2012年11月20日。 但是在记者随机查看的几种含有过敏原的食品中,也有近一半未进行标注。如一款品牌沙琪玛,配料表里注明有鸡蛋、奶粉等,但却并没有信息提示这些物质可能引发过敏。在一包薯片背后,记者也没有找到标有“过敏原”的提示信息。另外,在酱油、速冻汤圆等一批预包装食品上,标注过敏原的就更少了。 记者随机采访了一些购物的市民发现,大多数人并不了解卫生部在今年年初施行的规则,同样,大多数人在购买食品时,只关注食品的品牌、价格、口味、保质期、生产日期等,很少会去查看过敏原信息。 食品企业担心影响销量 记者走访中发现,明确标注过敏原的食品生产商基本上都是合资企业,其销售渠道遍布海内外。而国内不少食品生产企业,则担心食品包装上标注了过敏原信息后,可能会令消费者产生恐慌而直接影响产品销量。 记者电话联系了某食品生产企业负责人,他告诉记者,他们公司已经在产品外包装上添加了过敏原标注,至于有的企业还未标注,或许是因为担心影响产品销量。不过他认为,过敏原标注很有必要,可以让消费者在选购商品时更有明确性。从产业整体来看,完善食品标注也是产业标准走向规范化的必要条件。 “过敏体质的人食用过敏食物会产生不良反应,严重的甚至会引发休克危及生命。”潍坊医学院附属医院皮肤科刘医生表示,食品企业标注过敏原对消费者而言是很必要的,可减少因误食而导致的过敏反应,不过消费者必须提前了解自己的体质究竟对何种物质过敏,这样买食品时才能结合包装上的提示,更有方向性。 ◆相关链接 可能引发过敏的食品有哪些 《预包装食品标签通则》列举的8类可能引发过敏的食品: 1.含有麸质的谷物及其制品(如小麦、黑麦、大麦、燕麦、斯佩耳特小麦或它们的杂交品系); 2.甲壳纲类动物及其制品(如虾、龙虾、蟹等); 3.鱼类及其制品; 4.蛋类及其制品; 5.花生及其制品; 6.大豆及其制品; 7.乳及乳制品(包括乳糖); 8.坚果及其果仁类制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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