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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刊记者 王晨 实习生 吕秋丽 1月23日凌晨,市区出租车司机刘先生遭遇“惊魂”事件。 23日上午10点,惊魂未定的刘先生向记者说:“凌晨大约一点多,我的车停在市区文化路与东风东街交叉路口附近等活,有三男一女醉醺醺地从龙虾馆里走出来,其中一人拉开我的驾驶座门,一句话也没说就把我往外拽,另一个人打开了驾驶座后排的车门,从后排上了车,紧接着我脖子后面一阵疼痛……” 刘先生回忆说:“为了摆脱想把我拽下车的那名男子,我慌忙挂上一档,开车逃走,大约行驶了100米,坐在我身后的那名男子向前扑上来,右手拿着10多厘米长的匕首从我面前刺过来,我立马就握住他的手腕,幸亏反应快。”刘先生心有余悸地告诉记者。 刘先生继续说道:“我立马下车到路口打了一辆出租车,到南边的派出所报了案。”此案警方正在侦破之中。 奎文区出租汽车服务公司负责安全工作的张志强提醒出租车司机:此案发生与该车未安装防护栏有关。车内应当及时安装防护隔离栏,同时在车内安装摄像头,这样就能在发生事故时为警方提供更多的信息;还可以在车内配备一些防身器具,以加强防范。同时张志强提醒广大出租车司机:夜间出车,尽量不去偏远地方,尤其是女司机,晚间尽量不要出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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