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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报讯 (记者张传亮 通讯员孙廷友 沈彦艳)近日,青州市工商局弥河工商所的工作人员又来到了该镇大官营村村民刁立强的弥河银瓜种植园。一走进育苗棚,副所长代玉宗的眼镜就模糊了,大棚里的温度有30度,目光所及都是一片片农膜,农膜下面是一列列幼嫩、绿油油的银瓜苗……正在忙活的老刁一见工商人员来了很是兴奋,提着一个化肥袋子就走了过来:“代所长啊,快来看看俺刚买的这个有机肥怎么样?没让你看过,还真不敢用呢!” 这是青州开展“一线护农”保春耕专项行动的一个剪影。近年来,随着农村经济的规模化发展,农民规模化种植农产品的趋势日益成熟,该市先后发展起银瓜种植基地、花卉苗木基地、蔬菜种植基地等,规模化种植直接带动了订单农业、农超对接的快速发展,然而与此同时,农产品订单合同纠纷也逐步增多,仅2012年该市工商局就调处此类纠纷12起。为了更好地保护农民的合法权益,提高农民在订单合同中的维权能力,今年,该市开展了“一线护农”保春耕专项行动,制定了《农产品订单合同示范文本》和《农资购置合同示范文本》两种合同示范文本,规范了农民、农产品收购者依法应享有的权利、应履行的义务条款及供销社在向社员销售农资时应当履行的义务条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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