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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图为消费者满意单位领奖现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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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报讯 (记者刘文研)为深入贯彻落实《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等有关保护消费者合法权益的法律法规,进一步推进经营者诚实守信、依法经营,3月15日,全市文明诚信窗口、文明诚信标兵表彰暨3·15国际消费者权益日纪念会议在市级机关综合办公楼举行。 据悉,此次表彰会上,我市授予107个单位“2012年度潍坊市文明诚信窗口”称号,授予107名个人“潍坊市文明诚信标兵”称号;授予67个餐饮服务企业“2012年度潍坊市文明餐桌行动示范店”称号,授予40个单位食堂“2012年度潍坊市文明餐桌行动示范食堂”称号。经过企业申报、各县市区注明、市考评部考评、征求行业有关部门意见、市评审委员会评审、各项社会公示,临朐县知艺红木家具有限公司等345家企业新创建为2012年度消费者满意单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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