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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3年04月0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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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级污水处理费征收严格执行综合水价



  本报讯 (记者赵欣波 通讯员王青)近日,市政府办公室下发了《关于做好2013年市级污水处理费征收管理工作的通知》。通知要求,对使用公共管网和水库直供水的用户,供水单位须执行综合水价,代征污水处理费;对使用自备井取水的用户单独征收污水处理费。
  据市污水处理费征收管理办公室工作人员介绍,近年来,我市不断加大市级污水处理费征收管理力度,征缴额逐年递增,为污水处理行业发展和生态潍坊建设提供了重要财力支撑。绝大部分使用公共管网供水的居民和企事业单位均能够按照综合水价执行,综合水价执行情况较好;但仍有部分采取多渠道供水的用水大户只按基本水价缴纳水费,拖欠甚至拒缴污水处理费。下一步,市政部门将加大对综合水价执行情况的监督检查力度,确保今年污水处理费征收任务顺利完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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