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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铁禁食当心“泛法律化” 新版《上海轨道交通管理条例》征询公众意见,将“在车站、车厢内饮食”列入禁止行为。地铁内吃东西实际上是个人习惯问题,不宜泛化为法律。法律不是社会秩序的万能调节器,“泛法律化”的诉求,不符合创设法律的目的,也加大了公民的守法成本。毕竟,法律有自己的空间和边界,不能逾越。立法的前提必须是“以人为本”,以保障大多数人的幸福为根本出发点。如果地铁“禁食”立法达不到这个目的,这样的法律出台就应当慎重。 地方天然气涨价应注重协调性 长春市天然气价格每立方米由2元上调到2.8元,涨幅达40%,提前超额购买了天然气的居民需补交价差。尽管长春市调价合法合规,但调价的过程还有可商榷之处。其一,是时机的选择。目前正值一些地方抢气潮未落之时,出台“补涨”政策,难免引发新的恐慌情绪。其二,是价格的制定。提前购买天然气需补交价差的规定尽管可以有效防止抢气之风,但依据是什么,还需要讲清楚。越是涉及居民基本支出的政策调整,越应该体现出行政许可、依法治理的态度。长春调价提了一个醒:止住抢气潮,既要强调程序正当,还应该多注重一些协调性。 本报综合整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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