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逯萍
教育公共服务的价值取向决定提供教育服务是政府的一项基本职责,而教育机会平等是教育体系的组织原则。近年来,我市坚持从转变教育部门职能入手,持续推进体制机制创新,初步探索形成了较好地解决教育优先发展、全面实施素质教育、办好人民满意的教育三大时代课题,潍坊市逐渐建立起以人为本的教育公共服务均等化体系。 明确教育公共服务是政府的基本职责 满足公共需求,提供教育公共服务,是现代政府的一项基本职责,是衡量政府管理水平和管理能力的重要指标。义务教育是公共产品,在这个领域的公共服务,法律应授权政府主导和监督,借助市场机制,由政府、企业和非营利组织三方共同参与生产和提供,但超出国家基本提供标准以外的特殊教育费用则由使用者从私人提供者那里购买。因此,我国应努力尝试建立多元参与的教育管理机制。 实现教育公共服务供给主体多元化和供给方式多样化 教育公共服务体制创新是教育公共服务创新的核心内容。我市积极借鉴经济领域管理成功经验,对重点服务事项实行项目管理,确立了以需求为导向的部门工作机制,着力改变“有多少人办多少事”的传统做法,对教育部门的管理体制和工作流程进行改革和再造,对社会有需求但单纯依靠自身干不好的事项,实行跨科室、跨部门、跨行业、跨地域聘请专家组建项目团队,对单靠教育部门自身干不好的难题,借助“第三方”的力量解决,实行购买式服务。 完善教育公共服务的监管和评价体制 潍坊市教育局创建督学责任区制度,实施对区域内各级各类学校和教育机构行业监管全覆盖,并通过建立督学责任区制度,组建教育督导巡视团,做到有报必查、违规必究。为了实现公共管理与服务资源的均衡配置,我市将4000余所学校和办学机构划分为11个市级督学责任区和145个县级督学责任区,将市、县两级教育部门的业务人员、教研员聘请为督学。每个责任区包括10所左右的学校,由两名督学负责,督学对学校规范办学、安全稳定、教育教学管理等进行经常性随访督导。追求公平性是教育公共服务的基本特征,建立以中介评估为主导的多元化教育监管和评价体系,是实现教育公共服务公平性的重要手段和途径。 推进教育公共服务均等化的路径 公共服务均等化是指政府要为社会公众提供基本的、与经济社会发展阶段相适应的、体现公平公正原则的大致均等的公共物品和公共服务。也就是说,在基本的公共服务领域,政府应尽可能地满足人们的基本物质需求,尽可能地使人们享有同样的权利。 我市初步探索并建立了出国留学服务中心、社会培训服务中心、学生资助服务中心、咨询与投诉服务中心、校企合作服务中心、家庭教育服务中心和校友资源开发服务中心七个教育惠民服务中心,通过建立教育惠民服务中心,让教育更多地贴近民生、民心,让教育服务全方位地走向家庭、社会,服务于区域社会与经济发展的需要,进一步提升教育行政工作的效率。 实现教育公平与均衡是教育公共服务均等化的政策核心。必须坚定不移地推进教育公平,不断优化教育资源配置。要建立科学合理的办学条件和教育质量评价机制,使考核评价工作制度化、科学化、规范化。同时,通过优化资源配置和提高教学质量,使人人都能享受到正规的、良好的学校教育。实现教育公平要求在分配教育资源时对教育弱势群体进行倾斜。教育公平应当在承认教育机会上存在差别的前提下,尽可能地缩小差距。公共部门的主要职能在于以均等化为导向,为公民提供公共产品,矫正市场失灵,调节由于市场竞争带来的不合理的收入分配差距,实现社会资源在不同群体和不同区域之间的公平分配。 教育公共服务均等化的主要目标应着重于对义务教育的保障上,潍坊市明确政府发展区域内各类教育的责任,建立完善政府、学校、社会共同参与的管理机制,促进“管、办、评”分离,形成政事分开、责权明确、统筹协调、规范有序的教育管理体制;通过建立健全政府重大教育决策调研论证、公众参与、合法性审查、社会听证、质询等程序和制度,探索并建立社会各方面建言教育的正式渠道;为完善教育经费监管制度,建立政府教育信息公开制度,建设教育信息公共服务平台,健全信息公布规则及协调机制,及时、准确地公开政府教育信息;制定、完善相关政策措施,加快专业化的教育社会中介组织和教育协作组织发展,逐步把教育政策咨询、教育考试和鉴定、教育质量评估等专业服务交给中介机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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