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 (张伟强 宋峰)10月15日,潍坊市见义勇为基金会经省民政厅批准正式成立。根据《山东省见义勇为人员奖励和保护条例》有关精神,鼓励单位和个人向见义勇为基金会、见义勇为人员进行捐赠或者捐助。即日起,潍坊市见义勇为基金会开始接受社会各界的捐款,有意向的单位、个人可将款项存入潍坊市见义勇为基金会在潍坊农商行设立的专户,并凭银行出具的“现金交款”或“进账单”凭证,到市(或县市区)政法委(综治办)领取“山东省公益事业接受捐赠统一收据”,也可直接将现金或支票交到政法委(综治办),由工作人员代存银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