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更好地保障民生,加大弱势群体患病的救助力度,近期奎文区民政局、财政局、卫生局、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联合出台了《奎文区城市医疗救助办法》,重点对政府供养的城镇“三无”人员及孤儿、城市最低生活保障对象、精神病患者等人员进行资助参保、住院大病救助、门诊救助、优惠减免、慈善救助等项目的救助,取消了救助的起伏线,扩大了救助范围,提高了救助比例。 张学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