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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3年12月2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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落实森林防火责任构筑绿色安全屏障
——访副市长秦维强



  11月13日,山东省政府公布了《山东省实施<森林防火条例>办法》(以下简称《办法》),对新形势下森林防火工作的职责划分、用火要求、预防规定、处罚措施等都作了具体规定。该《办法》将于2014年1月1日起施行。近日,副市长秦维强就贯彻落实《山东省实施<森林防火条例>办法》,抓好我市当前森林防火工作,接受了记者采访。
  秦维强指出,森林火灾是一种突发性强、破坏性大、处置救助较为困难的自然灾害,短时间内就会给森林资源和人们的生命财产安全构成严重威胁。近年来,我市森林资源增长迅速,至2012年底,全市林木蓄积量达到1350万立方米,森林防火任务艰巨。全市要深刻领会《办法》精神,充分认识做好森林防火工作的极端重要性,按照“预防为主、积极消灭”的工作方针,牢固树立“抓防火就是抓发展、抓和谐、抓稳定”的思想,按照《办法》的规定要求,细化森林防火的各项工作措施,切实提高全社会防控森林火灾的能力,确保全市森林防火形势持续安全稳定。
  根据气象部门数据,自11月1日我市进入森林防火期以来,各地持续干旱,气温一直偏高,降雨量较同期偏少,地下植被丰厚,风干物燥。综合分析气象、林区植被、林情等因素,今冬明春全市森林防火形势十分严峻。下步,全市各级各有关部门要抓好以下几方面工作。一是狠抓野外火源管控。加强森林防火管理工作,严格规范野外用火行为。加大野外巡查力度,杜绝野外用火行为发生。二是尽快提高森林防火能力建设标准,加大视频监控、瞭望哨、检查站等各类基础设施的建设力度,全面实现全省森林防火达标要求。三是认真开展森林火灾应急处置演练,建立健全森林防火物资储备库,各级森林消防专业队要集中食宿、集中训练,各类防火值班人员要在位在岗。四是结合森林防火宣传月活动,充分发挥各类新闻媒体作用,开展森林防火宣传进学校、进家庭及各类森林防火警示教育活动,切实增强全社会森林火灾防范意识。
  森林防火事关改革、发展、稳定大局,需要各级各有关部门齐心协力,通力合作。具体来说,就是要确保“三个到位”。首先,领导责任要到位。森林防火工作实行各级人民政府行政首长负责制。第二,沟通协调要到位。要充分发挥镇街和行政村的一线督导作用,构筑坚强的森林防火防线。第三,部署检查要到位。要组织专门力量,深入开展明察暗访。严格按照奖罚并举的原则,建立健全森林防火责任考核和追究制度。
        本报记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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