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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近日河南省公安厅下发的通知中,特别强调全省公安机关在案件侦破中要强化证据意识,确保“命案一起都不能错”,该通知没有要求“命案必破”。当地法律专家称,河南公安由“命案必破”向“命案不能有错”的悄然转变,是司法的进步,值得赞扬。 命案不能有错,并不是不再重视命案的侦破,而是要保证侦破的命案都不会成为冤案,公安机关不能认为没有“命案必破”的硬指标了,就不再有破案压力,认为命案不破也不会错,而因此减少了破案动力,消极破案。其实“命案不能有错”,自然也包含了命案破案率,命案不能破也是一种错,是办案机关无能或是不作为的错,命案破了又没制造冤案、冤枉好人才真正做到了没“错”。当然,“命案必破”再不是一项硬指标,因为客观上讲,没有绝对之事;但不再出现冤案,却成了一项必须完成的硬指标。既保证不制造冤案,又使命案得到顺利侦破,才是公安机关所需努力去做的。 戴先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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