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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包无证生产的炖鸡鸭,两个政府部门都管不了?消费者刘育能买到没标注食品生产许可证编号的预包装食品后,发现自己投诉无门。他向质监局投诉时,质监局回复说,天麻炖鸡鸭并非食品,而是农产品,不归质监局管。他去找农业局,农业局又说,这是加工食品,不归农业局管。 今年年初李克强总理的确明确要求相关部门做到“法无授权不可为”。这话本身当然非常准确。也是防止公权部门滥用职权,侵犯私域、违规执法的“紧箍咒”。但现在的问题是很多部门灵活运用,已偏离了它预设的轨道,几乎成为一些分管职能模糊领域的“卸责万能膏”。就像这包“炖鸡鸭”,难道是天外来客,谁都管不了? 冯海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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