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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市25000余户小微企业将获益新的所得税优惠政策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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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报讯 (记者朱永昌 通讯员张志华 曹君志 岳永琳)日前,国家对小微企业税收优惠政策进行了调整,将小微企业享受企业所得税优惠的减免范围、执行年限等条件予以放宽。据测算,全市将有25085户小微企业享受企业所得税减免优惠政策,预计减免税款1.3亿元。 据悉,此次调整分三个方面:延长了优惠时间,从原来的2012年1月1日至2015年12月31日延长为2014年1月1日至2016年12月31日;提高了享受优惠政策的应纳税所得额上限,从原来的年应纳税所得额低于6万元提高至应纳税所得额低于10万元(含10万元);扩大了优惠范围,由原来只针对查账征收户扩大至查账征收和核定征收户。 新的所得税优惠政策出台以后,市国税部门迅速行动,结合“便民办税春风行动”的开展,采取业务辅导、政策宣讲、在线访谈、简化备案程序等一系列有效措施,积极落实小微企业所得税优惠政策,助力小微企业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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