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昆明市的公车改革自2009年12月开始,实行非货币化改革——实行公务用车专用卡定额包干管理制度。试点选择了经济比较发达、公共交通资源比较完善的五华、盘龙、官渡、西山四个主城区。 改革共将221个单位(含9个办事处)5344人列入试点对象。试点单位各类公务车920辆全部收缴,其中车况较好的258辆预留为公共交通服务车队用车,66辆按车辆编制和工作要求划拨执法部门使用,执法部门不再另行购买新的公务用车。对较为陈旧的134辆作了报废,其余462辆向社会公开拍卖。 利用留用的258辆车,分别组成了四区的机关公务交通服务车队,承担改革单位必需的公务交通保障服务。根据各区近三年的车辆购置及运行费支出平均数,测算出定额包干管理经费为每人每月400元。经费由区财政核拨至各试点单位,不分配到个人,由各单位根据工作需要安排使用,使用情况按季度公示。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