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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周歌
地方标准不一、弹性空间大、未下达征收决定书即收社会抚养费、高收入人群“超生”罚款无法可依,未完成考核任务借款垫付……7月29日,广东省公布关于该省24.52亿元社会抚养费的最新审计报告,再次暴露社会抚养费征收中的“怪现象”。 尽管拥有一个相对光鲜的名字叫做“社会抚养费”,但终究无法改变“超生罚款”的原本属性。近些年来,面对全社会关于公布“社会抚养费”去向的强烈呼吁之声,然而,有关方面却迟迟无法给公众兑现一本“明白账”。这样一来,势必会加重社会各界的质疑。长期以来,由于“社会抚养费”缺乏科学有效的监管体系,这样一来,其很容易成为满足少数人私欲的“摇钱树”。 由于“社会抚养费”始终欠公众一本“明白账”,这样的话,不仅容易滋生腐败,还会让“以罚代管”的扭曲执法方式大行其道,最终只会导致国家的计生政策在一些地区或者一定范围内出现“流产”。事实上,正是由于一些罚款很可能会流入少数执法者的腰包当中,所以,这些年来,才会出现不少执法部门对“以罚代管”的扭曲执法手段情有独钟。 去年底的时候,一位大货车车主由于无法忍受交管部门过高的处罚,居然一怒之下选择服毒自杀的方式来发泄心头的不满。尽管这位车主事后经过及时的抢救脱离了生命危险,但其所作所为,传递出对于执法部门的强烈不满。与公路收费放水养鱼乱象如出一辙的是,在计生政策执行过程中,正是由于管理部门盲目追逐所谓“费”,才使少数地区超生问题依然十分严重。 对于那些经济相对富裕的家庭来说,只要愿意交钱,便可以随便生育三胎、四胎,而一些相对贫困的家庭,在计生执法部门面前,如果不能及时缴纳足够多的罚款,即便怀孕高达六七个月,也可能会遭遇强制引产。如此乱象的产生,不仅亵渎了国家的计生政策,也暴露出相关管理部门的不作为乃至乱作为。 计划生育政策是我们国家的一项基本国策,既需要每一位公民自觉遵守,也需要监管体系认真负责、严格把关。而对于相关部门收取的“社会抚养费”,必须让其在阳光下透明运行,才能真正赢得公众的信赖与支持,也才能够避免“社会抚养费”背后出现各类腐败“黑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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