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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市城区出租车开始加收燃料附加费 |
每乘次0.50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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因为车用天然气销售价格上调,潍坊城区的客运出租车已从9月10日起全面开征燃料附加费。 根据国家发改委、省物价局规定,自9月3日起,潍坊市辖区内各车用天然气销售价格每立方米由4.30元调整为4.60元。经市政府同意,奎文区、潍城区、坊子区、寒亭区、高新区的客运出租车加收燃料附加费。燃料附加费按乘次收取,在计价器显示金额之外加收,收取标准为每乘次0.50元。 潍坊城区目前共有出租车2200余辆,且以天然气为主要燃料。自9月10日起,出租车在陆续领到燃料附加费发票、张贴标示后,正式开征燃料附加费。 记者高振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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