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案子还没开庭,判决结果就出来了。日前,福建网友张永祥发微博称,2014年12月20日,他收到了福州仓山区法院的短信,被告知于2014年12月26日开庭审理的诉福州住房保障与房产管理局的信息公开案已结案,驳回其诉讼请求。 案子还没开庭,法院的判决结果就被短信通知出来了,这让原告无法接受,也让公众一头雾水。对此,仓山区法院院长张杰告诉南方都市报记者,此事系电脑操作失误,在向原告发送审理流程时粘贴信息出错。 这究竟是“电脑操作失误”还是人脑“有雾”?向原告发送审理流程是一项严肃的工作,来不得半点差错,它代表的是法院办案审理流程终结后的通知,具有法律效力。短信通知是法院判决书的一种法律程序和形式,必须经过认真核对,准确无误,岂能随便“粘贴出错”? 美堂/画 左崇年/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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