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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志君
“新华视点”记者近日在黑龙江省佳木斯市采访时发现,其政府大楼里着警服、佩警衔的执勤“警察”,竟然是冒牌货,不过是政府机关事务管理局的保卫人员。甚至,连政府大楼里的派出所,都是有关领导口头设立的。冒牌警察存在已有13年,“派出所”也有8年,当地官员回应,之所以让机关保卫人员穿警服,是为了震慑上访人员。 此事一出引起轩然大波,再次挑战了民众的想象力。我们常见有不法分子冒充警察坑蒙拐骗见诸报端,而当下政府机关公然设立假派出所、假警察确实闻所未闻,佳木斯这一“创新”之举让我们看到了诸多问题。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人民警察法》第三十六条明确规定,人民警察的警用标志、制式服装、警械、证件为人民警察专用,其他个人和组织不得持有和使用。设立派出所,则需要市一级编办和公安局审批,还要报到省公安厅备案。退一步说,就算派出所是不是领导一句话就能口头设立老百姓心里搞不清楚,但对于不是警察的人违规穿警服、佩戴警衔,再没常识的人也知道这是违法的。可佳木斯政府部门,如此知法犯法、公然违法,底气何来依据何在? 有法不依、违法妄为,把权力凌驾于法律之上,“假警察”现象折射出以权压法的积弊。尽管有法律规定,但不如“领导批示同意”管用,不如机关事务管理局和当地公安局主要领导的共同商定、口头宣布好使;尽管有检查整顿,也在“领导批示”面前不了了之。说到根上,为这些违法行为撑腰的,是一些领导干部和部门的权力与意志,久而久之,法条不如批示也就成了一种惯例,那些假警察也就堂而皇之、理直气壮地存在了13年之久,且道貌岸然地行使起了不属于他们的权力。 根据官方说法,之所以有这一出,因为“这些年上访告状的人员增多,每年硬闯市政府的就有上万人,穿上警服有时还管不住呢”。照这个说法,假警察的存在,乃是为了管住增多的上访人员。其中隐情,耐人寻味。民众上访固然需要依法依规表达诉求,不能硬闯。但政府部门恐怕更应反思——每年竟然有上万人上访,如此多的人、如此多的矛盾,它所折射出的是当地的公共治理问题。对汹涌而来的上访人群,不去化解矛盾、维护民众权益、疏导情绪,反而乱用权力给保卫人员穿上警服,企图以警方的威慑力来压人管人。而以假警察来警戒上访人员,暴露出的是当地政府部门公共管理上的严重短板,还有对民意的无视和践踏。 当前,法治中国的建设如火如荼,依法治国需要的是尊重访民的合法权利,聆听他们的诉求,可佳木斯政府部门防民甚于防贼,公然把人民置于对立面;甚至相关领导不惜滥用权力协同相关部门制造“假警察”,将人民赋予的神圣权力私相授受,这是对依法治国的公然无视。媒体的持续关注之下,最新的进展是,佳木斯市公安局要求对违法穿着警服等问题进行整改,涉及警用标志、制式服装、警械、证件等立即收缴。这还远远不够,我们更需要看到法治逻辑注入权力运行,各级干部对法律怀有敬畏之心,让权力在法律的轨道上得到合理的行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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