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05版:民生·热线
  3上一版 4下一版  
 
版面导航

第01版
要闻

第02版
要闻

第03版
特别关注
 
标题导航
城乡娃春季开学“不差钱 ”
春运出行莫忘安全
我市全面开展食品药品安全大检查
朋友圈转发谣言需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我省体育专业招生方案出台
高水平运动员4月省测
奎文警方破获一起贩卖毒品案
连线市长公开电话 12345
图片
图片
2015年02月10日
 上一期    下一期 
返回潍坊新闻网
3 上一篇   下一篇4
放大 缩小 默认
我市下达2015年义务教育经费4.4亿元
城乡娃春季开学“不差钱 ”



  为保证城乡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春季开学后正常运转和“两免一补”政策落实到位,近日,市财政局下达2015年城乡义务教育补助经费部分预算4.4亿元,其中:农村义务教育经费保障机制保障资金3.7亿元,城市义务教育补助经费0.7亿元。
  我市自2006年起,逐步将农村义务教育全面纳入公共财政保障范围,建立起中央和地方分项目、按比例分担的农村义务教育经费保障机制。近年来,市县两级财政不断加大投入力度,农村义务经费保障水平逐年提高。目前免杂费及补助公用经费标准达到小学750元、初中950元;家庭经济困难寄宿生享受生活费补助政策,年补助标准达到小学1000元、初中1250元。全市约58.4万名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生全部享受免杂费和免费教科书政策。在此基础上,进一步提高了农村寄宿制学校公用经费,切实保障了农村寄宿制学校的正常运转。
  2007年秋季学期开始,我市又启动实施免除城市义务教育阶段学生学杂费政策,2008年春季学期开始统一城乡义务教育生均经费标准,同时将进城务工农民工随迁子女义务教育纳入公共教育体系,免除学杂费,不收借读费,并足额拨付相关教育经费。本次预拨资金中,安排城市义务教育进城务工农民工随迁子女接受义务补助资金2006万元,专项用于接收农民工子女的城市义务教育阶段学校补充公用经费和改善办学条件等支出,明确要求按照“重点倾斜、集中投入”的原则,向接收农民工子女较多、条件薄弱的城市学校倾斜,并与学校规划布局相结合,集中资金解决最突出、最急需的问题,不得用于偿还债务或挪作他用。城乡义务教育保障机制的全面建立,极大推动了我市义务教育的内涵发展、规范发展和均衡发展。
        记 者刘名顺
        通讯员王秀文

3 上一篇   下一篇4
放大 缩小 默认
 
报社简介 网站简介 版权声明 新闻登载许可 广告业务 联系我们
 
鲁ICP备10207392号 版权所有 [潍坊报业集团] 潍坊新闻网络传媒有限公司
地址:潍坊市奎文区文化路500号 邮编:261031 电话:0536-819603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