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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5年02月1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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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孩子被偷”微信纯属子虚乌有
朋友圈转发谣言需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近日,很多市民的朋友圈里出现了这样一条信息:“据说,今天被偷了三个孩子,大润发也丢了两个孩子。有一个陌生人刚把孩子迷晕,幸好被老师及时发现,偷孩子的两个人被抓了起来,现关在新华路派出所。据他们交代,这一次他们这个团伙派了一百多人,专偷七岁以上的孩子,是要人体器官,肾脏什么的……”这条信息被大家大量转发,引起了一些家长的恐慌。为此,记者咨询了新华路派出所民警。民警表示目前没有接到此类报警,事件纯属子虚乌有。
  面对这样的信息,作为接受者,市民要提高鉴别能力,看清是否为权威渠道消息,对虚假消息不要再次转发。如今,网络高度发达,也许不经意之间,你就转发了不经核实的网络谣言。那么有市民会疑问:朋友圈里不经意转发了谣言,要负责任吗?转发一条和转发一百条,该负的责任一样吗?
  就此问题,民警给予了解答。如果当事人在主观意识上能判断该消息是谣言或者是虚假信息,不管是原创还是转发,都需要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散布谣言侵犯了公民个人名誉权或者侵犯了法人商誉的,要承担相应的民事责任。散布谣言,谎报险情、疫情、警情或者以其它方法故意扰乱公共秩序的,要承担相应的行政责任。编造爆炸威胁、生化威胁、放射威胁等恐怖信息,或者明知是编造的恐怖信息而故意传播,严重扰乱社会秩序的,要承担相应的刑事责任。
  如果自己不是原创,只是转发,情况一样吗?要看你的主观故意,大家应具备一定的社会常识判断。如果你的转发产生严重后果,要追究法律责任的话,情况是一样的。所以,如果发现原创的短信、微信等有明显的问题,就不应该转发。
  那么,转发不良或者虚假信息一次和转发多次,法律责任一样吗?目前在数量上没有定量的法律标准,但相信不久后会出台比较明细的规定,比如转发次数、范围等等。目前有明确规定的是,比如地震消息,除了官方消息可以转发,其它转发一律要追究法律责任。
          记者王政凯
          通讯员陈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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