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据新华社北京6月22日电 经李克强总理签批,国务院日前印发《关于开展第三次全国农业普查的通知》。决定于2016年开展第三次全国农业普查,其目的是查清、查实我国农业、农村、农民基本情况,全面掌握农业现代化进程、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和农民生活新变化,为党中央、国务院科学制定“三农”政策提供全面扎实可靠的决策依据。 《通知》指出,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的所有农村住户、城镇农业生产经营户、农业生产经营单位、村民委员会和乡镇人民政府等个人和单位均为第三次全国农业普查的对象。普查的主要内容包括,农业从业者基本情况,农业土地利用与流转情况,农业生产与结构情况等。普查的标准时点为2016年12月31日,时期资料为2016年度资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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