昌乐县某小区业主来电反映:他家楼下某饭店的油烟管道从其窗户底下经过,抽油烟机工作时产生的噪音严重扰民。请政府调查处理。 昌乐县政府反馈处理结果:经调查询问,该店店主已经通过物业就吸油烟机噪音扰民问题与投诉人达成协议,并将按照协议内容进行整改。随后,执法人员电话联系来电人,经证实,双方已就吸油烟机扰民问题达成协议。回访,来电人称已整改,表示满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