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今年以来,昌乐县民政局主动作为,积极探索,切实做到以民为本,采取各项措施,扎实做好流浪乞讨人员救助工作。 形成机制,落实责任。健全了多部门参加的流浪未成年人救助保护联席会议制度,把救助责任分解到部门,定期召开会议研究调度工作。加大宣传,广泛参与。在媒体上开设了救助专栏,多形式公布救助机构和救助服务热线,增加了救助导引牌,促使流浪乞讨人员救助政策家喻户晓。部门联动,拉网巡查。建立了部门联动反应机制,民政、公安、卫生、城管等部门组成巡查小组,开展拉网排查,根据求助对象的实际情况,给予相应救助。发动群众,及时发现。在各单位和不同群体中组建了志愿者队伍,帮助及时发现流浪乞讨人员,并第一时间拨打110或救助热线,保证流浪人员第一时间得到救助。 周福军 刘德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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