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寒亭区司法局充分发挥法律服务职能,以服务民生为主线,推行“一村一法律顾问”惠及更多群众活动,切实提升司法行政工作在服务经济社会发展、维护社会和谐稳定、保障公平正义等方面的能力和水平。 在原有律师事务所、法律服务所与基层司法所“所所结对”开展法律服务的基础上,进一步向村居延伸,科学、合理安排律师事务所、法律服务所开展进村居活动的区域范围,逐步推进“一村一法律顾问”制度,发动全区律师、法律服务工作者分工包片挂靠全区321个村居,并把司法所长的照片、联系方式及律师所、法律服务所开展法律服务、法律援助和法制宣传的方法内容等挂在村居的公开栏上,充分发挥律师、法律服务工作者在服务幸福村居建设、加强和创新社会管理工作中的职能作用。 为保证法律服务质量,重点实行五项制度:一是定期咨询和宣讲制度。法律顾问根据所包村(居)具体情况,每周选择一天的时间到村开展法律咨询活动,每季度开展一次法律宣讲活动,集中解决群众提出的法律问题。二是工作日志制度。法律顾问要做到一村一卷,一事一记,对每村法律服务的时间、内容、方法和结果都要进行详细记载。三是重大事项报告制度。对于所包村(居)有较大影响的、有可能引发不稳定因素的事项等,驻村法律顾问要及时报告相关部门,采取措施,快速解决。四是定期座谈制度。法律顾问每半年组织村干部和群众代表召开一次座谈会,听取工作汇报,评议工作情况,研究讨论重点法律服务事项。 记者吴晓强 通讯员孙会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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