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欧“经认证的经营者”互认11月实施 |
我市企业对欧盟通关再提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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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报讯 (记者张传亮 通讯员时涛)近日,记者从潍坊海关获悉,11月起,中国-欧盟“经认证的经营者”(AEO)互认正式实施。我市现有经海关认证的16家高级认证企业,自欧盟进口或出口到欧盟的货物在欧盟28个国家通关时,享受欧盟海关给予的与其境内认证企业相同的通关便利。 AEO制度是指海关对信用状况、守法程度和安全措施较好的企业进行认证,对通过认证的企业提供相应的通关便利和优惠政策。成为AEO认证企业,可享受通关时间减少、成本降低等海关信用管理释放的红利。同时,AEO企业出口货物到与我国签署AEO互认协议的国家(地区)时,也可享受对方海关进口环节最便捷的通关服务。欧盟是我市第二大贸易伙伴。前九个月,我市对欧盟贸易总额105.8亿元,其中出口77.6亿元,进口28.2亿元。此次中欧“AEO企业”将为我市产品出口再添活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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