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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纪立规 守土尽责 |
切实担负起从严治党主体责任范福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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开栏语:2015年10月18日,中共中央印发《中国共产党廉洁自律准则》和《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以下简称两项法规)。新修订的两项法规,为党员和党员领导干部树立了看得见、够得着的高标准,划出了党组织和党员不可触碰的纪律底线。为在全市营造学习贯彻两项法规的浓厚氛围,推动广大党员干部熟练掌握两项法规内容,学深悟透、融会贯通,真正把党规党纪刻印在心上,切实用两项法规规范自身言行,本报开设“党委书记、纪委书记谈学习贯彻《准则》《条例》”栏目,陆续刊登部分县市区、市属开发区、市直部门单位党委、纪委负责同志学习贯彻两项法规的体会文章,供学习借鉴。 中央新修订的《中国共产党廉洁自律准则》和《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把从严治党实践成果上升为纪律条文,把管党治党提到了前所未有的新高度,是全面从严治党制度创新的生动实践,为协调推进“四个全面”战略布局提供了坚强纪律保证。抓好两项法规的学习贯彻,是各级党委的重要政治责任。 以扎实的举措保证学习落地生根。《准则》和《条例》修订发布之初,高密市委即召开常委会,对两项法规进行了专题学习,领会实质,统一思想。在全市开展了“学党章、学准则、学条例”专项教育活动,征订两项法规系列读本25000多册,要求广大党员干部认真学习,内化于心、外化于行。把两项法规的学习教育纳入党员干部教育培训总体规划,作为各级党委(党组)学习、党支部“三会一课”的重要内容,并列入市委党校教学课程。加大宣传力度,充分利用电视台、报纸、室外电子大屏幕、政务公开栏等媒介资源,加强对两项法规的宣传。目前,已悬挂宣传标语200多条,滚动播出两项法规宣传短片3条,80%以上的单位、社区、村居政务公开栏已张贴两项法规相关内容。 以模范表率作用推动两项法规贯彻落实。领导干部作为党的事业的组织者、推动者、践行者,有着不同于一般党员的向心力、影响力和感染力,是执政的“脊梁”和“关键少数”,更要带头认真学习、严格遵守党章党规党纪。我们要求市级领导班子成员要做学习执行《准则》和《条例》的表率,以《准则》和《条例》为标准开展批评和自我批评,以《准则》和《条例》为依据修正自己的言行,以身作则、以上率下,一级做给一级看,层层传导责任和压力,以“关键少数”带动“最大多数”。 以落实主体责任为契机严明纪律规矩。明制度于前,重威刑于后。落实好《准则》和《条例》,关键在于执行,不搞特殊、没有例外,给“高压线”通上“高压电”,防止成为“纸老虎”“稻草人”。党委(党组)要切实担负起全面从严治党的主体责任,立足于早、立足于小、立足于细,进一步加强对党员干部的日常教育管理,健全责任分解、监督、追究的完整链条,对工作不重视、制度执行不严格的组织和个人严肃追究责任,以问责推动《准则》和《条例》的落实。我们要求各级党委(党组)切实担当起管党治党责任,“一把手”履行好第一责任人职责,坚持原则、敢抓敢管,带动其他班子成员严格履行“一岗双责”。同时,要全力支持纪委履行监督责任,不阻挠、不干扰纪律审查工作。 以更高的标准引领干部干事创业。推动经济社会事业更好更快发展,是检验《准则》和《条例》学习成果的重要试金石。面对经济社会发展新常态,迫切需要我们坚持两手抓,既坚守“底线”,又追求“高线”,勇于作为,干事创业,不能因为纪律严了,就畏手畏脚,裹步不前。我们将以两项法规为准绳,突出整治为官不为、为官乱为等制约发展的行为,把整治的“扫帚”挥向每个单位,不留死角、不落空白,对那些漠视法纪、以权谋私的,不思进取、碌碌无为的,都要从严问责,刹歪风、树正气,净化经济社会发展环境,让《准则》和《条例》为经济社会事业发展保驾护航。 (本文作者系中共高密市委书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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