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本报讯 (通讯员牛艳芬)为有效维护老年人的合法权益,潍城区始终把老年人维权工作作为法律援助工作重中之重,高度重视,创新思维,采取多种措施,在维护全区老年人合法权益、维护社会政治稳定中发挥了积极作用。 注重维权机构建设打牢组织基础。区老龄办和区司法局分别设立了“老年人法律维权服务中心”和“老年人法律服务援助工作站”,各街道司法所均有专人负责老年人法律维权工作,形成全区无缝隙覆盖法律援助网络,建立并完善了老年人来信来访、法律援助等制度。目前全区设立法律援助中心专门服务机构9个,专职人员27个。 做好以老年人为重点的法律知识普及宣传工作。为增强全体公民敬老、养老、助老的法律意识和法律观念,区老龄办组织发放了相关法律宣传册2000多册、张,组织座谈会和专题调研,配合市区两级人大视察等方式,进行督促检查。同时组织全区律师、公证员和基层法律工作者义务广泛深入地开展工作宣传,开展法律援助“进农村”、“进社区”、组织广场咨询、发放援助卡、维护老年人合法权益的主题咨询等多种形式的活动。据统计,近几年,全区共为老年人提供法律服务和援助5000余人,受理老年人来信来访120余人次,立案审结侵害老年人权益案件79件,审结率100%。 积极开展老年人权益法律咨询、参与维权案件诉讼和非诉讼代理。对老年人法律援助的案件,应尽可能指派业务素质高、责任心强的法律援助机构工作人员承办。对法律援助的案件尽量以非诉讼和调解结案,避免法院执行难,诉讼期间费用的支付。2015年义务为全区老年人提供法律咨询150人次,承办老年人法律援助案件42件,有效地维护了老年人的合法权益,同时扩大了法律援助在老年群体当中的影响,弘扬了传统的“尊老、敬老”美德,得到了社会的好评。 完善便民惠民措施开通绿色通道。确保老年人维权绿色渠道畅通,使符合条件的老年人就地、就近、及时地得到优质的法律援助。针对老年人权益保障常常涉及的房产继承、养老纠纷、遗嘱处分财产等事宜,增加了公证法律援助和律师的鉴证业务,同时,对老年人维权案件,进行法律援助与人民调解结合的探索,引进调解结案的方式,极大缩短老年人维权的时间以及维权成本,取得良好的效果。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