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岁末,在外打工的人们都在想着回家过年,但从四川广元到河南郑州打工的罗以学,最近“心里像堵了个大疙瘩”,常常湿红了眼眶:不仅没要到工钱,连回家的路费都凑不齐。“一天拖一天,都四个月了,工资还没拿到手。” 让每一位劳动者按时拿到工资,让被欠薪者方便、快捷、廉价、有尊严地拿到自己的劳动报酬,合法合理。劳动者付出辛苦劳动,却拿不到报酬,这不仅是对劳动的亵渎和对劳动者的歧视,也是法治社会的耻辱。不让“讨薪”成年终“景观”和“标配”,从眼前看,政府部门应该更积极主动,关口前移、防范欠薪,而不是等问题上门、年终为农民工应景讨薪。再就是要加大对恶意欠薪的打击力度,让“老赖”不敢赖。从长远看,则要进一步完善相关制度、法规,进一步加大企业违法成本、违法风险。与此同时,要落实制度,严格执法。只有这样,才能跳出“年终讨薪”的怪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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