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03版:民生
  3上一版 4下一版  
 
版面导航

第01版
要闻

第02版
要闻

第03版
民生
 
标题导航
王玉红:创业表率 道德楷模
流动摊点、占道经营损市容
为担当者担当 向不作为亮剑
中国食品谷:打造行业发展新引擎
多方合力成功营救寒亭落井男童
清明高速小客车免费通行
森林防火十不准
2016年04月01日
 上一期    下一期 
返回潍坊新闻网
3 上一篇   下一篇4
放大 缩小 默认
清明高速小客车免费通行



  本报讯 (记者于哲)3月31日,记者从市交警支队获悉,清明节期间,高速公路实行免费通行,免费时间自4月2日零时起至4月4日24时结束,共计3天,7座以下(含7座)载客车辆将免收通行费。
  市交警支队民警建议市民出行尽量分段行驶,在免费时段即将结束时仍未到达目的地的车辆,建议车主根据所处位置和具体时间,选择就近收费站驶离高速公路,然后再次从收费站驶入,这样可以最大限度地享受了免费政策。此外,建议驾驶者不要堵匝道,有些驾驶员为了等待0时免费时刻的到来,故意在匝道处等候,这是违法行为,会受到处罚。同时请广大交通参与者合理选择出行时间、出行路线、出行方式,避开出行易堵路段,谨防雨雾等恶劣天气,小心驾驶安全出行。

3 上一篇   下一篇4
放大 缩小 默认
 
报社简介 网站简介 版权声明 新闻登载许可 广告业务 联系我们
 
鲁ICP备10207392号 版权所有 [潍坊报业集团] 潍坊新闻网络传媒有限公司
地址:潍坊市奎文区文化路500号 邮编:261031 电话:0536-819603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