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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报讯 (记者于哲)3月31日,记者从市交警支队获悉,清明节期间,高速公路实行免费通行,免费时间自4月2日零时起至4月4日24时结束,共计3天,7座以下(含7座)载客车辆将免收通行费。 市交警支队民警建议市民出行尽量分段行驶,在免费时段即将结束时仍未到达目的地的车辆,建议车主根据所处位置和具体时间,选择就近收费站驶离高速公路,然后再次从收费站驶入,这样可以最大限度地享受了免费政策。此外,建议驾驶者不要堵匝道,有些驾驶员为了等待0时免费时刻的到来,故意在匝道处等候,这是违法行为,会受到处罚。同时请广大交通参与者合理选择出行时间、出行路线、出行方式,避开出行易堵路段,谨防雨雾等恶劣天气,小心驾驶安全出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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