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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面实施营改增 改革红利再释放
追逐“中国制造2025”新动能
积极融入自创区 创新引领再提速
参与建设自主创新示范区基础扎实
科技部副部长阴和俊介绍有关政策情况
国家自主创新示范区享有的先行先试政策
山东半岛建设国家自主创新示范区概况
潍坊高新区深度优化创新创业生态打造国家自主创新示范区重要增长极
2016年04月0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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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自主创新示范区享有的先行先试政策
  中国(潍坊)3D打印技术创新中心



  国家自主创新示范区是指经国务院批准,在推进自主创新和高技术产业发展方面先行先试、探索经验、做出示范的区域,是全国科技创新的“政策高地”。目前,国家自主创新示范区享有4项先行先试政策:
  给予技术人员和管理人员的股权奖励可在5年内分期缴纳个人所得税。
  有限合伙制创投企业投资于未上市中小高新技术企业2年以上的,可享受企业所得税优惠。
  对5年以上非独占许可使用权转让,参照技术转让给予所得税减免优惠。
  对中小高新技术企业向个人股东转增股本应缴纳的个人所得税,允许在5年内分期缴纳。

本版图文由本报记者整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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