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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市评选“能工巧匠”“金牌职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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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6年06月0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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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市评选“能工巧匠”“金牌职工”



  本报讯 (记者尹莉莉)为进一步激发全市职工创新创造活力,全面掀起万众创新热潮,加快实施创新驱动发展战略,促进产业转型升级,市总工会决定,从今年6月1日起,在全市开展评选能工巧匠、金牌职工活动。我市今年下半年将评选产生100名“能工巧匠”、10名“金牌职工”。
  按照市委、市政府人才强市战略的总体要求,市总工会出台了《关于在“十三五”时期开展“培育能工巧匠、选树金牌职工”活动的实施意见》,结合我市经济社会发展实际,以增强企业核心竞争力和职工创新能力为目标,培养选树一批具有精益求精、严谨细致的高超技艺,追求完美、创造极致的职业精神,攻坚克难、创新超越的优秀品质的“能工巧匠”“金牌职工”,为培养一支知识型、技能型、创新型高技能人才队伍提供重要的人力资源、智力支撑和舆论引领。根据实施意见,“十三五”期间,每年6月份开始至10月份分期分批推荐选树百名“能工巧匠”,纳入潍坊市“能工巧匠”人才库。同时,每两年从“能工巧匠”人才库中培育选树10名潍坊“金牌职工”。
  此次评选面向全市各行各业在职职工,重点聚焦先进制造业、现代服务业、高新技术产业和战略性新兴产业,重点关注基层一线、操作岗位职工群体,不受年龄、性别、学历、职级、职称、技能等级、工作年限、荣誉基础等条件限制。推荐对象范围和条件采取组织单位、社团推荐和个人自荐的办法进行。    
  选树对象目前在一线岗位直接从事生产、技术、研发等工作,并具备下列条件之一的工会会员:在本企业、同行业中具有领先的技术技能水平,并在某一生产工作领域总结出先进的操作技术方法,取得重大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在开展技术革新、技术改造活动中作出重要贡献,取得重大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在本职业(工种)中具备较高技艺,并在培养徒弟,传授技术技能方面作出突出贡献;在开发、应用先进科学技术成果转化成现实生产力方面有突出贡献,并取得重大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在技能大赛或专业技术人才、高技能人才评选中成绩突出;掌握绝招特技,在市内同行业中处于领先、拔尖水平,在同行业享有较高声誉;在市以上重点项目研发或重点工程建设中作出特殊贡献。
  对所有通过审定的“能工巧匠”“金牌职工”人选,由市总工会分别授予“能工巧匠”“金牌职工”荣誉称号,并给予一定的物质奖励。对符合条件的“金牌职工”,同时授予富民兴潍劳动奖章。对“能工巧匠”中的女职工,同时授予潍坊市“巾帼岗位标兵”荣誉称号。“能工巧匠”和“金牌职工”获得者优先推荐各级劳动奖章和劳动模范评选,并择优推荐“齐鲁工匠”“大国工匠”评选。
  为了更好地向全社会讲述“能工巧匠”和“金牌职工”的先进事迹,展示进一步提升工匠精神的影响力,在全社会形成共识。市总工会通过微信群、微博等媒介搭建“能工巧匠”“金牌职工”切磋技艺、交流经验、展示技能、提升素质的平台。“能工巧匠”“金牌职工”所在单位要通过建立工作室、“名师带徒”、“1+N”育人效应等方式,为其提供更多的平台和资源,让工匠精神、创新精神发扬光大,带动更多的一线技术工人成长进步,以创新推动创业,为一线职工提供成名成才、成就职业梦想的平台和渠道。
  为保证投票评选活动顺利举办和信息传达通畅,此次公众投票评选“能工巧匠”活动,网络平台为潍坊新闻网,评选时间2016年6月1日至11月30日,期间,每月1-15日、16-30(31)日举办2期;每月1-7日、16-22日为公众投票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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