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01版:要闻
  3上一版 4下一版  
 
版面导航

第01版
要闻

第02版
要闻

第03版
专题
 
标题导航
远成·潍坊国际智慧物流城项目开工建设
“开放的山东”全媒体采访活动走进潍坊启动仪式举行
我市生活垃圾无害化处理率达100%
受风雹灾害影响全市直接经济损失5.87亿元
我市出台物业服务“十条禁律”
大棚升级新寿光
搭建服务平台推动创新创业
奎文高质量开展“两学一做”学习教育
领导带头 以上率下
2016年06月17日
 上一期    下一期 
返回潍坊新闻网
3 上一篇   下一篇4
放大 缩小 默认
我市出台物业服务“十条禁律”



  本报讯 (记者马林峰)近日,市住建局制定了《物业服务企业十条禁律》,给物业服务企业“画红线”。
  十条禁律是:严禁因物业服务合同履约问题导致业主群体性上访,严禁出借资质管理物业服务项目和进行陪标,严禁不按规定程序承接和退出物业服务项目,严禁暗箱操作获取物业服务项目,严禁在退出项目时交接不清和侵占损坏公共财物,严禁骗取住宅专项维修资金,严禁以明显低于市场价的价格进行恶性竞标,严禁不按规定公开公示公共收益,严禁擅自处置物业服务用房等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严禁提供虚假信用材料。物业服务企业违反以上禁律的,在依法进行处理处罚的同时,一年内不得参与物业管理招投标活动,取消创先评优资格,按规定重新核定资质等级。

3 上一篇   下一篇4
放大 缩小 默认
 
报社简介 网站简介 版权声明 新闻登载许可 广告业务 联系我们
 
鲁ICP备10207392号 版权所有 [潍坊报业集团] 潍坊新闻网络传媒有限公司
地址:潍坊市奎文区文化路500号 邮编:261031 电话:0536-819603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