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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报讯 (董汉军 胡士水)今年以来,青州市国税局稽查局立足提高稽查工作质量,加强领导,精心组织,采取四项措施抓好落实,收到较好效果。 实行案件线索采集登记制和情报交换制度,增强选案针对性。制订、实施了涉税案件线索、情报交换管理办法,充分利用税收分析、税源管理、纳税评估、税务稽查等部门所掌握的纳税人涉税违法违章信息,形成“案件线索库”,为稽查和评估提供案源。 实施稽查预案制度。严格落实《稽查预案制度》,对被查对象有关信息进行收集、审核、分析,拟定有针对性的、具体的检查方式方法并形成检查预案,利用“查前分析会”分析讨论形成必查项,以列表的形式对检查重点内容和事项进行明确,在实施环节逐项落实,保证案件查深查透。 实施统一的案件定性标准。收集、整理稽查案件存在问题的定性处理参考,制订《稽查案件问题定性指南》,提升稽查人员责任与技能,规范案件定性的统一。 认真落实有关制度。该局把案件集体审理、执法过错责任追究等制度作为规避执法风险的补救机制,确保税务处理无风险。落实重大案件联席会议制度、一案双查制度,通过稽查案件实施环节一周两调度制度,建立实行电子表格式底稿检查存档制度,把握检查进度,提高检查质量,减少执法风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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