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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新区容错免责机制激发干部精气神
产业“造血”让城市永续发展
“立体急救生命线”能否成为急救常态
2016年06月2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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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新区容错免责机制激发干部精气神



    责任担当促发展 科学发展显担当
  本报讯 (记者尹莉莉)日前,经高新区容错免责裁定委员会认真审核认定,高新区党工委、管委会对在迎接国家卫生城市复审中出现问题的4名责任人员免予问责。这是高新区出台《关于建立健全容错免责机制鼓励党员干部履职担当的实施办法(试行)》以来首起容错免责案例。这个案例折射出了高新区亮出实招,为敢于担当者担当,向不作为者亮剑,让肩负“十三五”新使命和加快建设一流国家高新区的党员干部,提振精气神,多谋实事多担当。
  今年3月份,高新区在全市率先建立容错免责机制,鼓励党员干部敢于担当、积极履职。容错免责机制的前置条件是未造成重大责任事故和恶劣影响,未谋取私利。在此之下,只需满足五个条件之一,就可容错免责。“支持、保护必须在党纪国法框架内,容错免责不是‘免罪牌’。与容错免责配套的问责办法,通过细化标准为敢作为与乱作为、不作为划出了清晰、明确的界限。”高新区党工委委员、纪工委书记赵文君告诉记者,这次对4名党员干部免予问责,主要裁定因素是他们能够在问题发生后,主动承担责任,并以积极的态度迅速完成整改,没有造成不良影响,且在平时工作中积极担当、扎实肯干,一贯表现良好。实施容错免责,既让他们深刻反思了工作中的不足之处,又保护了其干事创业的积极性,以实实在在的案例在全区党员干部中强化了履职担当、容错免责的干部评价导向。
  适应经济发展新常态,关键是要构建作风建设新常态,最终落实落细到用担当精神推动发展。高新区通过容错免责机制、重点项目推进落实问责办法等制度创新形成一种“履职担当”导向,不干事不行,“太平官”做不得。
  高新区容错免责机制传递出的导向信息明确,决定评价效果的是责任传导机制,既能打板子,也能戴红花。这样既保护那些负责任、敢担当的干部,让他们更加锐意进取,又“鞭打”不愿担当、不敢担当、消极应付、推诿扯皮的“懒牛”。在重点项目推进落实问责办法出台后,目前已对31名推进项目拆迁不力的社区党员干部进行处理或约谈。其中,党纪政纪处分6人、诫勉谈话2人、责令书面检查并通报批评3人,与20人进行个别谈话。
  保持昂扬向上、充满活力的精气神,是干好事业的强大动力。谋事靠人,人必有责,责至则事成。高新区建立容错免责机制,就是建立了这样的“责任链”,为那些敢突破、善干事的人兜住底,为那些改革创新的探路者、勇立潮头的“弄潮儿”做好保障,在全区营造尊重实干、鼓励创新、包容失误的干事创业氛围。有制度撑腰,高新区干部心里有底气,多谋实事多担当。就在3月23日高新区出台“容错免责办法”和“重点项目推进落实问责办法”两个规定的当晚,清池街道就拍板决定“啃掉难啃的硬骨头”:依法拆除绿化带上的违章建筑。   
  新城街道为了让辖区群众共享发展成果,依托社区党委成立的14个指挥部的百余名干部全部下沉到棚户区改造一线,重点攻坚。
  今天正值高新区发展的关键当口,改革的紧要关头,需要党员干部以高度责任感和使命感投身于改革发展,以与时间赛跑的干劲抓机遇、促发展、补短板。谋事靠人,人必有责,责至则事成。围绕抓落实,高新区解放思想看齐对标,在高新区的干部队伍中大力倡树四种意识:使命强烈的担当意识,善作善成的实干意识,敢于突破的创新意识,走在前列的争先意识。通过连续出台担当实干创先争优意见、在急难险重工作一线考察考核干部实施办法等规定,打出了一套干部队伍建设“组合拳”,而容错免责机制和重点项目推进落实问责办法,正是关键一招,进一步激发党员干部干事创业的激情活力,营造创新突破、敢于担当、积极履职的良好氛围,推进工作高效率、高质量落实。
  如果没有责任传导机制,所谋之事往往会被束之高阁,或者不愿担当、不敢担当、消极应付、推诿扯皮。为此,具体认定工作中,高新区成立由纪检监察、组织人事、市场监管、环保、督察等部门(单位)组成的容错免责裁定委员会,负责申请受理和问题核实,并将裁定意见报党工委、管委会研究决定。认定结果以书面形式向申请单位和个人反馈,并以通报形式在一定范围内公开,广泛接受社会监督,确保机制运行客观公正。
  落实、落实、再落实,担责、追责、更问责。在短短近三个月时间里,在全力打造产城融合的国际化现代新城的浓浓氛围里,不管是大项目建设,还是群众关心的设施配套、社会保障、义务教育、旧村改造等热点问题,高新区党员干部体现了勇于担当、敢于碰硬、苦干实干、创新突破的能力和作风,诠释着高新区责任担当促发展,科学发展显担当的担当使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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