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据新华社济南12月7日电 (记者王阳)山东省水利厅7日在新闻发布会上发布:截至11月1日,山东平原区地下水平均埋深为6.33米,地下水位较去年同期上升0.59米,较年初上升0.14米,平原区地下水主要漏斗面积为14094平方公里,与去年同期相比减少254平方公里。 据《山东省水资源综合规划》,扣除地表水、地下水重复计算量,山东省多年平均淡水资源总量为303.1亿立方米,地下水仍然是山东第一供水水源,在2015年总供水量中占比约四成。作为全国落实最严格水资源管理制度的试点省份,山东对超采区市县逐级下达年度地下水开采量控制指标,实现“控采限量”。按照“先客水、后主水,先地表、后地下,先中水、后淡水”的“三先三后”的原则,山东严格建设项目水资源论证和取水许可审批,在地下水禁采区内,禁止新建、改建、扩建的建设项目取用地下水,对已建取水工程结合替代水源工程建设,有计划地进行封闭;在地下水限采区,除生活及特殊行业用水一般不新批取用地下水,对现有取用水户逐步核减地下水取水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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