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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政务诚信引领诚信潍坊建设 |
——二论积极创建国家社会信用体系建设示范城市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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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报评论员
“自古驱民在信诚,一言为重百金轻”。在“诚信”已是社会共识,“信誉”已成金字招牌的今天,率先推进政务诚信,是建设诚信潍坊品牌的重要领域,也是提升政府服务效能,实现执政为民要求,营造诚实守信社会环境的重要举措。 诚信是立身处世之本,更是治国为政之道。我国“十三五”规划明确提出加快重点领域信用建设,把“政务诚信”摆在首位,发挥政务诚信在社会信用体系建设中的重要表率和导向作用。中央全面深化改革领导小组第二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的《关于加强政务诚信建设的指导意见》,不仅将政务诚信列在社会诚信体系建设之首,更是明确提出要将危害群众利益等政务失信行为作为治理重点。这就告诉我们,政府率先垂范,推进政务诚信,做到言必信、行必果,不仅是为了树立诚信好形象、提升政府公信力,更是为了以政务诚信带动社会诚信,为了确保政策、制度更加科学合理有效,靠求真务实、履约践诺的优良作风更好地实现执政为民的要求。 “人无信不立,国无信不昌”。诚信虽然看不见摸不着,但却以无形的力量影响着社会大环境。政府部门及其工作人员,作为公共服务的提供者、公共政策的制定者和公共秩序的维护者,是否重诺守信,能否虔诚遵守诚信原则,对其他社会主体又有着不可估量的影响。各级各部门及工作人员,都要强化示范意识、自律意识,率先大力推进政务诚信建设,带头讲诚信、抓诚信,为社会提供示范、树立榜样,以政务诚信带动商务诚信和社会诚信,以风清气正的党风政风带出明理诚信、履约践诺的民风社风,推动诚实、自律、守信、互信的良好社会环境的形成。 率先推进政务诚信,制度建设首当其要。制度是管根本、管长远的,推进政府诚信建设也需要从创新完善制度这一根本入手,既要明确划分行政事务中的具体责任,做好衔接工作,杜绝推诿扯皮、避免“掉链子”,又要加强对失信行为的监督和惩罚,从而以制度的力量培育诚信自觉,用制度的笼子关住失信行为。同时,推进政务诚信,需要政府部门工作人员提升自我修养、带头讲诚信,争做诚信风尚的引领者。只有政府部门工作人员从心底里将诚信作为规范工作的职业伦理,把守信看成日常的道德准则,时时处处坚持“君子诚为贵”,才能发挥表率作用,为把潍坊打造成为国家社会信用体系建设示范城市,成为全国诚信典范作出重要贡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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