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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报讯 (记者付生)在市政协十三届一次会议上,市政协印发了《关于表彰优秀提案、提案承办先进单位和先进提案工作者的决定》,对市政协十二届三次会议以来的80件优秀提案、25个承办提案先进单位、60名先进提案工作者进行表彰。 市政协十二届三次会议以来,广大市政协委员和市各民主党派、工商联、人民团体及政协各专门委员会,认真贯彻落实中共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四中、五中、六中全会精神,紧紧围绕市委、市政府工作中心和人民群众普遍关心的问题提出提案,为推动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发展作出了积极贡献;各提案承办单位把提案办理工作与实现决策科学化、民主化结合起来,以对人民高度负责和自觉接受政协民主监督的精神,严肃认真地办理落实政协提案,推动了协商民主广泛多层制度化发展;市县两级政协、市直各单位从事提案工作的同志,认真负责地对待政协提案,满腔热情地为委员服务、为承办单位服务,在征集和办理提案工作中,充分发挥了联系委员与承办单位的桥梁纽带作用,提高了提案办理质量和服务质量,增强了提案工作实效。三年来,我市政协提案工作取得了长足发展,涌现出了一批先进典型。 为鼓励先进,创新工作,进一步提高提案质量、办理质量和服务质量,充分发挥提案在履行政协职能、推进协商民主中的作用,在民主推荐、多方协商基础上,经市政协十二届二十六次主席会议审议通过,决定对这些先进典型进行表彰。同时鼓励受到表彰的单位和个人珍惜荣誉,再接再厉,并以此为新的起点,不忘初心,接续奋斗,再创佳绩。要求全市各级政协组织和政协机关工作人员要以先进为榜样,开拓创新,扎实工作,共同推进我市提案工作再上新台阶,为实现潍坊更高层次新发展作出新的更大的贡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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