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用法治精神推动社会治理能力提升
2017年02月2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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用法治精神推动社会治理能力提升
——访市人大代表解彬



  □本报记者 刘超
  “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提出了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的要求。在这个进程中,法治政府建设和普法教育是两个重要的支撑。只有政府依法用法、群众知法守法,整个社会才能在一个有序、健康的轨道上运转。”市人大代表、诚公律师事务所所长解彬在接受记者采访时对今年政府报告中提到的建设法治政府、全面落实“七五”普法等深有感触。
  解彬是“G20反腐败追逃退赃研究中心”研究员,长期担任市政府法律顾问,在去年曾参与了我市的《潍坊市禁用限用剧毒高毒农药条例》等4部地方性法规的制定。他对法治政府建设有着深刻的理解,“政府作为公权力的执行机关,担负着社会治理的职能。只有政府的治理能力强了,才能带动整个社会的健康快速发展;而只有运用法治思维、法治方式来强化自身建设,才能保证政府的廉洁、高效运转,实现社会治理能力提升。”解彬表示,建设法治政府,就是自觉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治理经济、协调处理各种利益问题,建设职能科学、权责法定、执行严明、公开公正、廉洁高效、守法诚信的法治政府,从而推动社会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
  “群众知法、遵法程度的高低,直接关系到法律的实施效果。报告中提到了全面落实‘七五’普法和建立‘一村一法律顾问’制度,抓到了社会法治水平提升的关键。”解彬说,近几年,我市全面推进依法治市,普法并举、创建结合,群众对依法治理的满意度逐渐提高。知法是守法的前提,加强法律宣传可完善普法责任清单,落实“谁执法谁普法”责任,创新宣传方式,把律师做为推进公共法律服务体系建设的主力军,研发公共法律服务产品,将无形的法律服务有形化,推进在社会各个层面广泛开展普法宣传,让法律进机关、进企业、进学校、进乡村、进社区,让更多群众知法、懂法、用法,提升社会的法律意识和尊法水平。特别是在乡村,长期以来普法氛围最为薄弱,通过建立“一村一法律顾问”制度,能健全公共法律服务网络,打通社会普法的最后一公里,筑牢法治社会建设根基。
  做为一名从事法律工作的人大代表,解彬也对自己提出了更高要求。“政府工作报告中,大篇幅列出了加强自身建设的内容,充分体现了政府严于律己的责任意识和担当精神,这对我们法律从业者也是一个警醒和启示。”解彬说,“打铁还需自身硬”,应该以更高的标准更严的要求加强自身队伍的建设,不断提高服务社会法治进程的能力,更好地担负起维护社会公平正义的神圣使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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