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今年农村村级供水工程改造资金补助政策将延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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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年05月2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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今年农村村级供水工程改造资金补助政策将延续



  本报讯 (记者于菲)日前,记者从市水利局获悉,为加大农村供给侧结构性改革推进力度,从去年开始,我市出台了《潍坊市农村饮水安全村级工程巩固提升实施意见》,共组织实施了101个村的村级供水工程改造,解决了制约农村饮水工程发挥效益的“最后一公里”问题。今年,我市对《实施意见》进行了修订,市级财政将继续拿出专项补助资金,助推农村村级供水工程巩固提升。
  据介绍,对有巩固提升需求的村庄要按照“尊重民意、自愿申报,竞争立项、统一标准,落实资金、先干后补”的原则,以村为主体,通过提出申请上报所在镇,镇政府核实汇总后上报县级水利部门或在规模化水厂供水覆盖范围内的村庄,向规模化水厂提出申请,水厂核实汇总后上报县级水利部门两个渠道进行申报。市级评审确定年度项目县后,以县级水利部门为牵头单位组织实施,也可由镇政府或规模化供水企业为牵头单位组织实施,县级水利部门做好工程质量与安全监督、资金审核、工程验收等工作。
  据悉,市级财政将按照每户300元标准(省定贫困村和市级“第一书记”包靠村每户按400元标准)进行奖补。建设内容和奖补范围为村内及入户管网、水表、水表井、水龙头;因干旱造成的单村、联村供水饮水困难,需要打井和供水设施改造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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