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随着新车型的不断改进,畅销车型供不应求,很多4S店没有现货,消费者需先预定,然后等厂家发货才将车开回家。而消费者通过预定汽车引发的纠纷,已成为汽车消费领域里一个新的投诉动向。 仅2010年下半年,潍城区消协就受理了4件预定汽车投诉案,投诉内容主要为:11月26日,家住寿光的林先生向潍坊市潍城区消协投诉:它于9月份在潍城区某4S店相中了某款车打算购买,导购员说此款车非常畅销没现车,需预定,要到10月底就能提车,林先生考虑了一下,感觉时间不是很长,就预定了此辆车,接着林先生交了300元的定金,林先生非常相信4S店的话,感觉这么大的店应该很守信用,合同没怎么认真填写,只是签了10月底前提车,没写10底前提不到车有什么补偿,而且合同4S店没给林先生一份,都留给了4S店。林先生等到10月底打电话咨询4S店工作人员他预定的车是否到货,工作人员答复:车还没到货,眼看快11月底了,车还是没来,林先生就来到了4S店,询问情况,店里负责人答复:厂家的原因我们也没办法。后来林先生从知情人士那得知,谁加钱多谁先提车,林先生非常气愤,遂来到消协提出投诉。 潍城消协接到投诉后,立即调查了解情况,林先生反映的情况基本属实,林先生签合同只是说10月底到货,没有说违约怎么办,只能退回定金。 在此潍城消协提醒广大消费者签合同注意事项: 1、首先要仔细地看合同的每一条每一项,主要看看合同上面写的是“订车合同”还是“定车合同”。 2、将与4S店的导购员洽谈的优惠赠送的项目、物品写到合同上,万一出现车到了4S店告诉你现在的车价提了,赠送的东西不能兑现了。 3、违约责任,如果一方违约,违约金的具体数额清楚填写到合同上。 4、交定金的时候一定看清在收据上写的是购车定金还是购车订金,“定”和“订”在违约纠纷处理上有很重要的作用。 5、注意看在收据上是否用括号写(……月有效期,过期作废)等字样。 □潍城消协 张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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