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03版:党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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架起干群“连心桥”
东风吹来满眼春
敢立潮头唱大风
打铁还须自身硬
2012年04月0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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敢立潮头唱大风
——全市深化干部人事制度改革工作纪实



  “犹如封闭多年的房间打开了一扇窗,涌进了一股新鲜的空气,照进了一缕灿烂的阳光,让人感受到了春天的气息”。这是一些干部群众对市直机关中层干部跨部门交流工作的形象比喻。近年来,全市坚持重点突破、整体推进,以“五化”推进干部人事制度改革,取得了明显成效,有效提高了群众满意度。
  公开选拔科学化。公信源于公开透明,公开选拔是落实干部群众知情权、参与权、选择权、监督权,提升干部工作群众满意度的务实之举。2008年以来,先后组织公开选拔两批50名副县级干部、30名年轻正科级干部、5名县级援藏干部,试点考录61名村干部为乡镇机关公务员。根据选拔职位的层次、人才分布情况和有关政策规定,合理制定选拔条件和范围。确保人选质量。坚持“一职一卷”命制试题,更加贴近实际、更加注重测试解决实际问题的能力。在面试环节,实行由专业考官、部分市级“两代表一委员”参加的“大评委制”。在考察环节,探索实行工作实绩公示制。对年度考核优秀等次、基层工作经历加分,真正让干得好的考得好、能干事的有机会、实绩优的能胜出。昌邑市卜庄镇原党委书记孙振元,通过考选担任市纪委研究室主任,他深有感触,“现在公开选拔的鲜明导向就是重视基层,这次考选加的1分充分体现了市委对基层的重视,对基层干部的关爱,对激发基层党员干部队伍活力具有重要作用。”
  竞争上岗常态化。市县两级机关中层干部坚持“凡提必竞”,统一采取笔试、面试、民主测评、民主推荐四个步骤,各占总成绩的20%、30%、25%、25%。民主推荐分不同层次量化赋分,对领导班子成员、中层干部、其他人员分别按40%、35%、25%的比例计算民主推荐成绩。同时,首次采取竞争上岗方式,从市级公检法机关299名符合条件的正科级干部中选拔副县级非领导职务干部33名。市检察院原副检察长、党组副书记张爱军说,“由本单位人员署名差额推荐副县级干部,在市直机关还是第一次。这一做法让拉票的失去了市场,让搞‘小圈子’的没有了土壤,让投‘人情票’的不再吃香,让民意更加客观真实,真正让工作有实绩、群众基础好的同志能够脱颖而出。”
  干部交流多样化。将纪检(监察)机关、组织部门、法院、检察院、公安部门的正职领导成员作为交流重点,对缺少基层工作经验或者岗位经历单一的县级干部,有计划地进行交流。同时,跨县市区交流12名镇街党(工)委书记、跨市直部门交流69名中层干部,选派60名市直部门中层干部与镇街党政正副职双向挂职交流,选派市直机关24名副县级后备干部到县市区信访局挂职锻炼、56名市县两级机关年轻干部到村任职,从县乡机关公开遴选市直机关工作人员316名。市政府法制办公室的黄海春,大学毕业后考选到临朐县工作,2008年通过遴选到了市直机关,他感慨地说:“作为一个无背景、无关系的农家孩子,原以为要在山区工作一辈子,做梦也没想到能来潍坊工作,是公开遴选帮我圆了梦。”
  干部信息公开化。制定实施《关于实行干部工作信息公开的意见》,及时公开干部选拔任用信息、年度考核信息、干部监督信息和空缺职位、干部选拔任用程序、初始提名结果、民主推荐(测评)结果、票决结果、“两评议”结果、选人用人问题举报受理及查处情况、经济责任审计情况等,召开新闻发布会通报干部选拔任用工作程序,编辑《市直部门县级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政策说明》印发市直部门(单位)“一把手”。每次干部调整,都事先征求市直有关部门主要负责同志和分管市领导的意见,市委常委会决定干部任免事项后,及时向有关方面通报情况,切实推进选人用人“阳光”运行。
  退出机制规范化。制定实施《潍坊市调整不适宜担任现职县级领导干部办法》,明确因决策失误造成重大损失或者恶劣影响、完成急难险重任务不力、在全市科学发展综合考核中连续两次居末位等10种不适宜担任现职的情形,提出降职、改任非领导职务、安排离职培训等5种调整安排方式,规定调查核实、听取申辩、市委组织部部长办公会和市委常委会研究、与其谈话、办理手续等工作步骤,疏通了干部“下”的渠道。目前,已对4名不适宜担任现职县级领导干部进行了调整。省委常委、组织部长高晓兵给予充分肯定,指出:“解决干部能上不能下这个老大难问题,最能体现公道正派的精神,最需要敢于负责、不怕得罪人的勇气。”
               李英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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